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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8-13
奥运才有看的(3)
在看过梦八避运失败之后,我就自暴自弃在非工作时间也看起比赛来了。今天上午的男团体操,小正太邹凯最后完美单杠敲定金牌,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群情激昂,欢呼雀跃,从国家荣誉、民族尊严谈到奥运史话,最后不能免俗,话题停在了冠军能拿多少奖励上面。正好今天神秘人发来的通知说不准炒作冠军奖金问题,从明清两朝三纲五常台面上盛行而色情小说私底下泛滥开始,我们国家的人们就是什么越禁止什么越来劲。所以这个话题神秘感倍增,大家七嘴八舌,后面的羽毛球比赛打完第一局了都没看到比分。
不管猜多少,一个基本点大家是认同的,这些运动员相当不容易,理应获得巨额奖金。然而此时我喜欢唱反调的恶习又迸发了,把“一致认为”变成了“基本认为”。我说这些人也就是会耍耍杂技,金牌已经是适当的奖励了,是不是应该另外发奖值得商榷。此言一出,立刻跟中国男足一样遭到炮轰,轰过来的意见集中在两点,一是“你去耍耍看”,二是“你不也就是会耍耍嘴皮子嘛”。
这两个批评意见中肯之极,我不仅不会耍杂技,而且口齿不清,连嘴皮子都耍不好,绝无可能耍出嘴前两周后空翻转体19.54度这样的高难度动作。事后我展开了深刻的自我检讨,最后认识到,当众唱反调,破坏大家的爱国激情的确是我不对,不过发奖金的事情仍然值得商榷。
前几天袁隆平买车,大家纷纷表示支持,觉得买飞机都不过分,因为觉得这些钱是他合法获得的私人财产,如何支配旁人无权干涉。同样,如果有跑鞋厂、饮料公司或者马戏团愿意用自己所有的资产奖励金牌运动员,也一样无可厚非。但是现在看下来,我们历届奖给奥运冠军的金牌,都是政府的财政拨款,这就很成问题。
不管是国家体育总局,还是财政部人事部,都是国务院下属的行政机关,他们发的钱唯一来源只能是税收。老百姓把自己的血汗钱
忍痛欢天喜地缴税给政府,只是让政府代为合理使用,纳税人自然保留有问责权和监察权。比如上海市政府要投资开工建设磁悬浮,就要先公示征求纳税人的同意,同意了才能造,不同意就只好作罢。那么拿税款去奖励运动员,总也应该先征求一下大家的意见,我去年的完税证明还压在文件堆下面,发表一下意见也还算是行使公民权力,不完全是“耍耍嘴皮子”。我相信,拿税款去奖励金牌运动员,除了我这种极品刁民,基本不会有人反对。拿这些钱奖励奥运冠军,总比造帮助人们活见鬼的丰都鬼城好很多。然而它就这么一声不问发掉了,我总觉得心里有点踯躅。今天奖给奥运英雄挺好,明天会不会拿去表彰什么饮酒过度死亡的优秀党员呢?
反观其它国家的金牌奖励,无论多少,都由各种基金、协会、公司授予,最不济也是奥委会,这些组织拿自己的钱发给运动员,和我们财政拨款大笔一挥有天壤之别。可能是神秘人也嘎出了苗头,所以最近才手忙脚乱要禁止讨论奖励,搜索一下,第一条新闻就已经被和谐了,好在快照还能打开,要说我造谣诽谤比较困难,“持有国家机密”倒是稍稍靠谱。
另外再说开两句,像我们这么个地大物薄
又脑残的国家,不管是全民普选,还是政务信息公开,都是很困难的事情,但我总觉得对于这点,应该是时刻自觉万分惭愧,坐立难安,立即需要笨鸟先飞迎头赶上才对。就好比我这么没文化的一个人,不整天想着多读点书,却还拿无知当个性,自诩这是“悠久传统,古老文化”,的确是很可笑的。另外,放着桌上枕边的名家专著、左邻右舍的先进模范不学,整天在床上唉声叹气“哎呀(我脑残)这就是现实”,显然也不大像话。讲了那么多,还是要祝贺男团体操的大小正太们,另外,你们拿到的奖金里面,可是有我缴的一小份哟,以后问你们要张签名不过分吧。
(本文供解放网观点博客枪毙用)
——原本奥运前答应解放网的朋友写奥运评论的,结果比赛看看也没什么感想,今天好不容易写点东西,又写成这样,肯定是没法用了,就算权当交差,这个套子钱就不赚了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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